华春建设工程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工商银行巴州分行尉犁县卫健委“财政电子票据”行业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hczb-2023-588
3.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4.招标人地址: (略) 石化大道30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预算金额:79.00万元(其中软件不得超过57.15万元,硬件不得超过21.85万元)
7.最高投标限价:无;
8.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系统上线,1个月内系统达到初验标准。
9.本次招标内容:工商银行巴州分行尉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作开展“财政电子票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10.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
(2)本次项目中标单位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中标项目相关货物、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3)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单位,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结合中标单位企业实力、团队人员配备、报价情况等,在每次发起采购时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或订单;
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1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略) 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工行(二级/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8)投标人具有足够的实力,提供近半年(2023年2月-2023年7月)的月度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保证五个月不为负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时,下午15:00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方式:
线下获取: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证明材料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 (略)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线上获取: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证明材料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PDF版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发送至*qq.com邮箱,正文部分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齐全后,回复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11:00分前递交至新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2)金采网(http://**)上发布。
16.其他:/
17.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0991-*、*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李斌、肖洁、王园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北门支行
账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