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年7 (略) 受理 (略) 人和国有 (略) 沱 (略) 区椑木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略)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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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沱 (略) 区椑木段防洪工程 | * 川省 (略) 市 (略) 区椑木镇沱江左岸 | (略) 人和国有 (略) | * 川德 (略) | 公示本 见附件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