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铠涵雕塑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玻璃钢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略) (略) 年产500套玻璃钢工艺品建设项目 | (略) (略) | (略) 高要区白土镇沿塱村村牌坊东南侧560米(李伟灏厂房) | 本项目为租用工业区中已建成1层8m高的厂房,总占地面积2900m2、总建筑面积2900m2。项目从事玻璃钢工艺品的生产,年生产玻璃钢工艺品500套。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占*。 | 2024.8.19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肇环高建〔2024〕92号 |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