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 (略) 森 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以《关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招 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变更内容
1、本项目十一(监理)标段企业资质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或*级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项目十一(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变更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十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内部分内容发生变化,投标单位按照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在澄清文件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县城 地 址 : (略) 金凤区万达中心B 座
联 系 人 :刘亚珺 联 系 人 :康元春
电 话: * 电 话 :*
深圳 (略) 宁夏分公司
20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