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乐都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2022 (略) 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第二次 )标段一[已发公告]
2022 (略) 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第二次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 (略) 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第二次 )招 (略) 乐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99.45%,私有资金0.55%,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 (略) 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第二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 (略) ·乐都区
(2)招标内容:标段一:粪污运输干粪运输车、5吨吸污车、50#装载机、20吨吸污车、干粪运转车(1.5方)、粪污转运车、清粪车、30#装载机、2吨吸污车、0.5吨粪污拉运车、粪污清洗车、车、废弃物收集车、粪污储存罐、无害化处理罐、干粪发酵仓、储液罐、撒粪设备、粪污分解罐、清粪系统、黑水虻虫处理粪污系统、碳棒加工设备、堆粪仓、污水泵、猪粪固液干湿分离机。标段二:立式高温发酵罐粪污处理设备。标段四:粪污处理设备、黑膜池材料、黑膜沼气池HDPE土工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 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略)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省外企业需提供报名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8)、联合体牵头人以供应商为主。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7月19日00:00时至2023年07月2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0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2)(地址: (略) 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略) 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潮启工程 (略) |
地 址: (略) 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39号 | 地 址: (略) 城西区同仁路43-61号2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赵女士 |
电 话:0972-*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07月18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