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端DIP综合管理评价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8: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获取(Email:*@*63.com)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略) ) 地址: (略) (略) 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国彬、李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 (略) (略) (略) 鼓楼东街4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牛瑜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春天大厦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国彬、李佳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1).docx |
项目概况
(略) (略) 端DIP综合管理评价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Email:*@*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
项目名称: (略) (略) 端DIP综合管理评价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端DIP综合管理评价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 (略) 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 (略)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 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 (略) 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Email:*@*63.com)
方式:递交报名表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地址: (略) (略) 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宁夏回 (略) (略) (略) 鼓楼东街420号
联系方式:牛瑜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春天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马国彬、李佳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国彬、李佳
电 话: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