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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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三期) | 天津 (略) |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东昌路38号 | 天津华泽 (略) | 天津 (略) (以下简称“ (略) ”)成立于2014年,厂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东昌路38号,主要从事各类建筑及工业用铝型材生产加工。 (略) 厂区现具备年产各类建筑及工业用铝型材20万吨的生产能力(一期8万吨、二期12万吨),现有工程均已履行环保手续。 (略) 场对产品需求, (略) 拟投资600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三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以新带老改造两个部分: 新建内容:在现有氧化二车间内,新增立式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在现有挤压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及时效中转区,共计新增64台铝型材挤压机,64台冷床总成(拉伸机、中断锯、成品锯),64台铝型材牵引机,64台多棒热剪炉(燃气)、64台两厢式模具炉(电炉),循环水泵、冷却塔、17台人工时效炉;在喷涂二车间、喷涂三车间、喷涂四车间,各新增6条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共计18条,每条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包括材料预处理系统、固化炉、驱动、输送系统、喷涂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粉末回收系统、控制系统等;利用隔热条生产车间,新增50台挤塑机,生产隔热条。 以新带老改造内容:针对现有挤压一车间、二车间及时效中转区内热剪炉、时效炉燃气废气排气筒均为独立设置,排气筒林立的问题,通过同类废气排气筒合并方式,将上述区域内现有热剪炉燃气废气排气筒由32根合并为4根,时效炉燃气废气排气筒由10根合并为7根。 项目实施后新增年产各类建筑及工业用铝型材10万吨的生产能力,最终全厂年产能达到30万吨。项目环保投资约600万元。 | 1、项目新建73根排气筒(包括现有工程合并改造11根,新增生产线配套建设62根),依托现有1根排气筒,用于排放各工序产生的废气。 对现有挤压一、二车间内热剪炉、时效炉产生的燃气废气进行排气筒合并,合并后分别由新建11根20米高排气筒(P4-1-P4-4、P5-1-P5-7)排放;挤压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内热剪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新建8根20米高排气筒(P4-5-P4-12)排放,时效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新建9根20米高排气筒(P5-8-P5-16)排放;氧化二车间内2条立式阳极氧化生产线设置于封闭房中房内,脱脂、酸蚀、阳极氧化工艺设有侧吸口,产生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6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新建6根20 m高排气筒(P7-4- P7-9)排放;喷涂二车间、喷涂三车间、喷涂四车间内喷粉环节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9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新建9根20m高排气筒(P18-12-P18-20)排放,喷粉后固化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炉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9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后,由新建9根20m高排气筒(P18-21-P18-29)排放,喷粉前前处理及喷粉固化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分别由新建18根20米高排气筒(P18-3-P18-11、P18-30-P18-38)排放;隔热条生产车间内挤出成型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分别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后,由新建2根20m高排气筒(P21-1-P21-2)排放;煲模氮化车间燃气加热机、煲模燃烧机产生的燃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1根20米高排气筒P6排放。 2、项目生产废水包括阳极氧化综合废水、前处理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煲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外排浓水,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沉淀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污水处理污泥、蒸发浓缩液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鉴定结果出具前参照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依据判定结果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依据判定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收集妥善处理或利用。锯切、下料产生的废铝材、废隔热条、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纯水制备报废组件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置。 | 天津 (略)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 (略) 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 2023.3.6 -2023.3.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