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项目、静宁县界石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于 * 年1月15日竣工,由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负责建设,甘 (略)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 * . *** 万元。
2.静宁县界石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 * 年12月20日竣工,由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甘肃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 * . * 万元。
3.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于 * 年12月21日竣工,由静 (略) (略) 负责建设,甘肃静建中鼎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 * . *** 万元。
4.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于 * 年10月25日竣工,由静 (略) (略) 负责建设,甘肃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 * . *** 万元。
5.静宁县 * 年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 于 * 年10月25日竣工,由静 (略) (略) 负责建设,平凉市兴都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 * . *** 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 (略) 为,请及时向静宁县 (略) 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
公示期限: * 年1月6日至 * 年1月20日
静宁县 (略) (略)
*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