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将至,为加强春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 (略) 环境, (略) 民购买年货, (略) 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年货摊位设置区域及范围
(一)春联年画销售一条街:农博城中山路西侧人行道, (略) 场。
(二)花卉、果蔗销售一条街:和贵小区环东一路西侧、东侧人行道, (略) 场。
(三)年橘销售一条街:和贵小区环东一路东侧人行道,龙城天地环东一路东侧人行道。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3年1月9日开始,直至全部摊位申请完。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到屯昌县县政务服务大楼1楼建设审批窗口申请报备,按照先申请先安排摊位的原则,原则上“一户一摊位”。根据《 (略) 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审批工作,申请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自备),申请表、承诺书各1份(在窗口领取填写),
四、经营期限
经营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1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2023年1月21日上午(农历十二月三十日),2023年1月21日下午2点前,所有摊位必须清点撤离。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摊位必须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经营主体 (略) 民有序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保持交通畅通。
(二)摊位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请勿恶意占用、倒租公共资源,各经营者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设点的,将由县综合行 (略) 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据《 (略)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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