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腾俊国际*港冷链仓储中心智能仓冷库建设项目*e9-210f-44ad-8dba-bf9c0438efdf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e9-210f-44ad-8dba-bf9c0438efdf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8505.15平方米,长101.9米、宽54.9米、高23.9米,跨度两跨,单跨27.2米。*e9-210f-44ad-8dba-bf9c0438efdf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略) (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略) (略) 政务 (略) (0871-*) |
备注: |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上公告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 (略) (网址:http://**#/homePage,点击切换至“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经办人: | 刘文霞 |
办公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咨询(云南) (略) | 经办人: | 高连剑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云南腾俊国际*港冷链仓储中心智能仓冷库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3 09:00 |
开标地点: | 晋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云南腾俊国际*港冷链仓储中心智能仓冷库及项目相关配套设施、产线建设和附属工程(绿化、路面硬化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对钢结构梁柱、屋面檩条、基础、外包式柱脚的底板及螺栓等现场已施工部分进行检测,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结合现行规范对项目进行二次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含配合各专项设计审查等),并配合与设计相关的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的驻场指导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为准。 (2)采购部分: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设备采购、运输、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施工部分: ①完成项目已完工程整改(拆除、修缮、除锈、重装、校验等),剩余部分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满足项目开展所需要的水、电接入工程,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②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 ③配合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办理及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已具备招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一方。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钢结构工程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检测内容)。或委托具有上述检测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
业绩要求: | 本次项目不做要求。 |
其他: | 3.1 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具备。) 3.2 资质证书要求: (1)设计资质: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钢结构工程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检测内容)。或委托具有上述检测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4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 3.5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6 其他人员要求 (1)其他设计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设计技术人员至少一名,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若提供注册资格证书的,不得与设计负责人所提供资格证书一致)。 (2)施工专业(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专业(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 (略) ”。
(1) (略) 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