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业绩要求:一至五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变更为:
一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二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 200 万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三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四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 400 万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五标段: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的土建、 (略) 政类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 8 月 15 日9时30分至2024年 8 月 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投标人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报名;在“我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变更为: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 8 月 15 日9时30分至2024年 8 月 1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投标人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报名;在“我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0 日9时30分。
变更为: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1 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