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经审查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规定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出具了水土保持设施报备函,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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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4年4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表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略) 天风新 (略) 乌拉特后旗获各琦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变更) | (略) 天风新 (略) | (略) 临河区广峰技术咨询中心 | ———————— | 20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