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略) 明达牧业牛羊养殖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佳富环建审〔2024〕01号 | 2024/1/22 |
2 |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佳富环建审〔2024〕02号 | 2024/1/25 |
3 | (略) 生活垃圾收转运及配建环卫作业车辆车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佳富环建审〔2024〕03号 | 2024/1/29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