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8月6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 (略) 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项目名称 | 支那乡光伏电站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芒章乡 | 建设单位 | 国能盈江新能源 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恒成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芒章乡银河村附近的山坡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11′19″~98°13′07″、北纬24°55′35″~24°56′19″之间,场址高程在1800m~2040m之间,属于 (略) 光伏电站工程,拟采取“茶光互补”的开发利用方式;该项目拟采用615WpN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光伏组件根据场址地形地貌进行布置,光伏电站安装容量31.980MWp、额定容量24MW,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光伏阵列、逆变器、 (略) 、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不单独设置员工生活区和升压站,光伏方 (略) 采 (略) + (略) 汇流后,汇集电能送入110kV苏典乡光伏电站升压站35kV侧, (略) 工程单独立项,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纳入本次环评内容中,依托的苏典乡110kV升压站和苏典乡光伏电站一起办理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万元,估算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32%。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维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电站场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和废矿物油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 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 (略) 遮盖; 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 (略) 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 (略) 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临时表土堆场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并设置 (略) 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6、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针对本工程混凝土搅拌机废水产生量小,排放不连续,且位置较为分散等特点,拟采用自然沉淀法进行处理。在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旁边设置2个废水收集桶,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及降尘,沉砂运往堤防后场地平整回填;施工营地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1座6m3的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一座,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要求设置隔油池和餐饮废水收集桶,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 5、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6、禁止在水体附近临时堆放表土,为减小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禁止将土石方、施工材料、施工建筑垃圾随意洒落,施工靠水体一侧设置围挡,避免土石方、施工材料、施工建筑垃圾直接进入水体; 7、施工过程中保持项目区内山溪河流通畅,不得占用、拦挡河道。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3、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4、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营地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就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处置; 2、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项目区内消解;项目不设弃渣场,产生的土石方和表土应及时回填和利用,避免长时间堆存; 4、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理; 5、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6、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本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影响减缓措施 (1)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新增临时占地时,必须补报。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2)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他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3)对施工表土进行堆存,采取边施工边恢复的措施,施工完毕场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根据“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 (略) 区 (略) 边坡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6)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 (7)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8)征地范围内地被植物清理时,应请林业部门参与,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 2、野生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和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2)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噪声排放,避免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4)在修 (略) 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留鸟生境的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 (5) (略) 口,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滥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6)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7)对于调查区域内的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并以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缩短工期。 3、施工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宣传教育,遵纪守法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对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挂牌标记,明确告示 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以及植被较好的区域,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3)加强施工管理 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4)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工程 施工期前应对重点保护动植物种类进行重点调查,明确活动范围、主要生境和数量。一旦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动植物,应及时上报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保护。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漂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 (略) 两旁栽种行道树, (略) 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 (略) 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顺电池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下方茶树上,用于板下茶树植被灌溉,不外排。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应尽量设置变压器房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避免因转动部分与外缘碰撞、摩擦而加大噪声,避免出现尖端放电等。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依托苏典乡110kV 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2、废光伏组件:收集至苏典乡升压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加强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和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护,列入建设单位的责任书,增强员工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将以上对工作值班人员约束规定纳入电场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并设置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实施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生态修复初期、中期要做好植物的养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6、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光伏组件下方进行生态修复工作。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总平面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以及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 2、每台箱变靠近油箱一侧设置1m3集油坑: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确保设置足够容积; 3、建立报警系统,厂区设专门摄像头,与监 (略) ,一旦发生主变事故漏油,监控人员便启动报警系统,实施既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平时需加强设备保养、巡查和维修; 4、对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集油坑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需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要求;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按照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演练,加强管理,将风险降到最低;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七)光污染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2、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 (略) 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八)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旧光伏组件拆除后由建设或经营单位对报废电池板进行收集,最终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拆除的电气设备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断路器等电气设备,全部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其变压器中存储的变压油、废变压器油在拆除时应提前向当地主管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同意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并在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到达现场时再进行拆除,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进行回收、运输和处置。 3、项目在服务期满后需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建(构)筑物为光伏组件基础、逆变机房基础以及箱变基础,为混凝土结构,拆除后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服务期满后拆除的生产区,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对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采集当地茶树幼苗进行种植,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公司报批的《支那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公司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