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1 | 壶关县西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壶关县水利局 | (略) 壶关县龙泉镇西堡村西 | 山西 (略) | 壶关县西堡水库除险加固工 (略) 壶关县龙泉镇西堡村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改造、溢洪道改造、输水涵洞改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管理站修缮等。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1)大坝区防治措施 施工前对需平整的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20-25cm。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少量土石方就近平整,严禁随意倾倒。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对大坝工程坡面进行绿化,绿化面积0.31hm2。 (2)溢洪道区防治措施 施工前对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20-25cm。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少量土石方就近平整,严禁随意倾倒。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土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施工结束后,对溢洪道周边区域进行绿化。 (3)输水涵洞区防治措施 施工前对需平整的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20-25cm。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输水涵洞洞口区域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4)临时道路区防治措施 对临时道路区表土剥离,剥离厚度20-25cm。施工结束后将回覆表土。开挖产生的表土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对临时道路区旱地进行复垦,复垦面积0.02hm2,对其他草地区进行生态恢复,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为0.08hm2。 (5)临时施工营地区防治措施 施工前对需平整的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20-25cm。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恢复植被2hm2。 (6)施工期对已有水体的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实施时,禁止工作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外的水库区域,施工尽量避开野生动植物,减少噪音污染,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做到人及物料同时进场,同时离场,在施工期结束后,恢复原状,降低对已有水体的影响。 (7)施工对景观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建材、垃圾等不得随意堆放,应及时清运。对施工人员应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雨季,防止因雨水造成泥沙流失。 (8)施工范围表土的保护措施 表土多为绿化用土,厚度为20-25cm,表土剥离量约为0.55万m3,施工期将附近表土平整堆放,采用篷布遮盖,移除表层土后进行大坝主体维修。施工结束后,平整土地,将耕作土移回原位平整。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专用临时处置、堆放点,严禁超界堆放、暂存,不得设置在迎风坡和风口。在施工场地四周建设围墙,对暂存场进行洒水抑尘。采取封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根据工程量情况,分段、分点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出现沟渠土方、地基裸土等长时间堆积的现象。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施工前应当公布施工路段、场地情况,运输车辆不能超载过量,产尘车辆适当加湿,在施工区内和经过敏感路段时对运输、装卸等车辆进行限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设置专人获取气象预报信息,对有大风(风力四级以上)预报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使用优质燃油,并加强设备及车辆养护,以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相关要求。 3、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生活设施,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建立临时声障、建立施工围档、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在沿线敏感区段要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加强监督管理、环评规定严禁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44号文《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在噪声敏感点路段禁鸣、限速行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工程实施涉及的区域植被进行补育及维护,补育及维护面积为0.3hm2,确保生态功能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