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BN-CG-*
项目名称: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9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后续服务至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地勘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西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或截图。若存在与响应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均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 (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 (略) .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
2、 (略) 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q.com邮箱后联系我司完成报名确认,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 (略) 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城东新区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新 (略) 风景3号楼南侧商业裙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百纳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三组49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陕西百纳 (略)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