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运营物资采办(2023-2026年)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福建LNG运营物资采办(2023-2026年) | 采购一批福建LNG站线项目和输气干线检维修和生产运行所需的编程电缆、管材、盲板、继电器、仪表连接件、滚动轴承、气体检测仪配件、涂层检测仪、超声波检测仪、折弯机、叉车、车床、手操器、过程校验仪、自发电焊机、电动高压注脂枪、气动隔膜泵、离心潜水泵等物资。 | 2023年9月 | 一.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应答视为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供货业绩: A.业绩合同类型为工器具类物资供货业绩; B.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C.业绩合同为已完成供货且业主验收合格的业绩。 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 业绩认定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三.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 投标人被中国 (略) 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 投标人被气电集团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投标人被中国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 投标人未在采办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的; 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或未写明 “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公章); 8. 招标文件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以上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中海福 (略)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