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永康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
标的名称:永康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和掌上永康A (略) 站采编、纸媒采编、智慧资源服务、流量存储、客户端安防、技术服务、安卓手机离线推送服务、短信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区县级融媒体 (略) (略) , (略) 融媒体中心作为 (略) 县级融媒体中心,从2019年一直依托于浙江日 (略) “天目蓝云” (略) , (略) 具备的融合采编、客户端维保、省广电专线、云端本地双向同步、技术配套等服务, (略) 融媒体中心日常融媒体业务提供充足且完整的技术支撑。
为 (略) 融媒体中心数据的安全、稳定、 (略) 使用的延续性,结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 (略) ”建设的通知》,当前浙江 (略) 只有唯一的“天目蓝云”,建议本项目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 (略) 提供服务。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法律依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6 号世环创新中心 B 座 5 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应芳蒙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 (略) 江南 (略) 1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徐亮
监管部门电话:0579-(略)
传 真:
地 址: (略) 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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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244.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