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6
榆村乡佩瑯河水毁修复及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项目 | |||
(略) 休宁县榆村乡 | 4800 | ||
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 程惠荣 | ||
1583.1 | 150 | ||
2025-12-31 | |||
新建 | |||
1.佩瑯河河道整治工程:对辛峰塔至榆村村段佩瑯河河道进行整治,两边植被修改,并结合城投清淤项目对河床治理; 2. (略) 修复工程:恢复重 (略) 906米、均宽3.5米、厚度0.18米(其中榆村村706米、岭脚村200米); 3.恢复重建水毁挡墙480米(桃溪村恢复重建高2.5米宽0.65米的混凝土挡墙62米及高1米宽0.6米的浆砌块石挡墙100米;太塘村恢复重建高2米宽0.65米的混凝土挡墙28米及高2米宽0.7米的浆砌块石挡墙90米;榆村村恢复重建高1米宽0.6米的浆砌块石挡墙200米); 4.桃溪村恢复重建长50米、宽2米漫水桥一座; 5.河道(富村段)生态护岸修复:主要包括对河道右侧护岸残缺处建设生态护岸,共计约570米;对河道左侧护岸新建浆砌石护岸1200米。 6.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重点为佩琅河沿线富溪村及藏溪村等村庄,包括村内破旧棚厕拆除及节点打造、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村庄五小园整治、村内排水沟渠及沿线垃圾清理等。 |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措施后通过水处理排放 (略) | |||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中的砂土、石块、水泥等 (略) 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清运,做到日积日清。 | |||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白天 12:00 至 14:00,夜间 22:00 至次日 6:00 禁止施工作业;(2)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区域声环境昼间60dB(A)、夜间 50dB(A)的要求;(3)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4)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5)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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