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委、县政府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尤其是县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普遍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学习次数少,内容比较单一等问题;督察组抽查发现有6个县(市)的学习内容少、次数少,未见学习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
二、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件建设的重大意义,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
2.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把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学深学透,引导和推动各部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认真研究分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曝光的典型案例,找准关键点,摸清问题源,举一反三,延伸查找辖区内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逐步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厘清责任、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望奎、生态望奎建设,顺利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2021年,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6次,专题研究环保问题14次。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
六、受理部门: (略) 望奎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5-* 邮箱:*@*63.com
八、受理地址: 望奎县同源二期C栋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望奎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望奎县委望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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