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汝城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汝发改〔2024)140号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汝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
(略) 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汝城县顺拓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汝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
(略) 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汝
顺拓发〔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污 (略) 设施,降低我县
环境污染,推动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略) 环
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同意实施汝城县第二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污 (略) 提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2405-*-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m(约45亩),对原污水处理规
模1.*m/d生活污水处理厂从现有的一级B提高到一级A
标准。建设内容包括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备设
施、配套生活污 (略) 等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城南
片区生活污水配 (略) 19.11km。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02
万元,其中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608.*元,预备费916.*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配
套资金及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请按《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
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二十四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排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本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郴
发改发〔2021)32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建
议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
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汝城发和局
2年05月动月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
资源、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等部门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