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厅〔2023〕4号)等精神,为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 (略) 络,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短板,按照《 (略) (略) (略) 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略) 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号)《 (略) (略) (略) (略)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 (略) (略) 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和辐射带动能力, (略) 级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采取合建、联建、入股等方式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三)选 (略) 和四川 (略) (略) 现代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四)申报项目建设内 (略) (略) 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五)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建设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
(二)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 (略) 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 (略) 和智慧蓉城农 (略) 。
(三)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五)项目建成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三、支持标准及范围
市级专项资金用于2025年度新建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业主进行申报。项 (略) 域的经营主体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街道推荐申报。街道要 (略) 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核实项目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否符合乡镇产业发展规划。
(三)新区主管部门择优立项。新区主管部门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征集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四)市 (略) 复核评审备案。市 (略) 按照有关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备案,项目核查通过后,市级主管部门下达核准备案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启动实施。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 (略) (略) 备案。
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12月27日之前将四川 (略) (略) 20 (略)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四川 (略) 统筹城乡和 (略) 都 (略) (地址:四川 (略) (略) 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5层),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com。
五、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实施主体要按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要技术参数(2023)》要求,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对项目购置的大额设备要开展招标或询价,要做好项目的事前、事中过程管理和记录,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对土石方开挖回填、隐蔽钢筋混凝土等隐蔽工程要现场核实并做好拍照记录;落实安全施工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组织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建成后由申报主体提出验收申请,新区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要技术参数(2023)》执行。市 (略) 将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六、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四川 (略) 统筹城乡和 (略) 都 (略)
联 系 人:黎波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 (略)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3. (略)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承诺书
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