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南岗子村民委员会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碧桂园8#楼3-1302室七、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略) 灯采购安装工程十一、采购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略) 灯采购安装工程,主村南岗子主 (略) 灯24盏, (略) 安装6盏,主村榆树底下主巷道安装16盏,其它9 (略) 旁安装34盏, (略) 灯80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报名期审查日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20日15:00点前。交易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00(不再另行通知)。2、有意向的投标方可自行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 (略) 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并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和所需材料等。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审查,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准备招标事宜。3、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申请书获取方式:获取报名意向受让申请书(http://**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意向受让申请书)。按意向受让申请书内必须提交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做资格审查。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4室)已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供应商如未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认资格,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十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十八、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十九、开标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二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址:*@*26.com)1、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账户 (略) 银、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在备注或者摘要处写明:项目村名+打款人电话。(村名为项目所在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5:00前(逾期缴纳无效)备注: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2、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鉴证部工作人员鉴证下签订合同后退还。1、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鉴证部工作人员鉴证下签订合同。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金额为中标合同价0%的履约保证金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标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农村产权 (略) 站、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 (略) 站、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 (略) 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