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覃塘长线巡房维修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 (略) 覃塘长线巡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7-15-04D-2024-D-A*),采购人为 (略) 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就2024 (略) 覃塘长线巡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 (略) 覃塘长线巡房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平面图、图纸。
1.3采购预算:*.42元(含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项目地点: (略) 。
1.6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40天内完成维修改造。
1.7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9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1.10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42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2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房屋装修和改良。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注:(1)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略) (略) ”(http://**)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具有房屋装修或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5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团队须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技术人员:3人,其中1人需同时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作业证1本和电工作业证或建筑电工证1本;另外2人均需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作业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4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技术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4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 (略) 为其人员缴纳社会 (略) 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6拟投入本项目车辆基本要求:1辆:
注:(1)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2询比文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供应商即可登*“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询比文件。
备注:如潜在供应商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http://**)”完成注册后,直接登*申领询比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供应商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 (略) 并申领询比文件。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未获取询比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7.1【】注册
已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http://**)】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未在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http://**)】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仅在(http://**)、中国 (略) (http://**)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贵港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庞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郑清(接受项目咨询)/苏翠君/李勇波/*思晨/卢程/李广军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