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三蓝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蓝山县三蓝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
“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4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6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 元,预备费为 *.96元(预备费投标人不得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方法及编制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概算批复为准。 ”
修改为:
“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6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包含总图土石方工程费、入户管网工程费、外接电源、城市配套设施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8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 元,预备费为*.96元(预备费投标人不得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方法及编制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概算批复为准。”
2、答疑文件正文已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已做出相应修改,如招标文件与本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修改公告为准。
本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蓝山 (略)
代理机构:湖南长沙 (略)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