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沭阳县锦华木业制品厂生态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4-*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 (略)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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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沭阳县锦华木业制品厂生态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 (略) 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板生产项目 | (略) 沭阳县贤官镇贤官村六组 | 沭阳县锦华木业制品厂 | 1、编制单位:江苏 (略) 2、编制主持人:许宽 | 锦华报告表锦华大气专项 | 沭阳县锦华木业制品厂位于 (略) 沭阳县贤官镇贤官村六组,成立于2014年04月14日。 (略) 场需求,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投资*元建设生态板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 (1)废气:砂光、裁边程序产生废气分别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分别有组织排放;涂胶、复贴、热压程序产生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氨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 (略) 绿化。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