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丹自然资告字[2024]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丹县人民政府批准,南丹县自然资源 (略) 络拍卖方式出让1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左起) | 宗地 坐落 | 用地 面积(㎡)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用地规划 设计条件 | 建筑 面积(㎡)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1 | A1地块 | 南 丹 县 八 圩 瑶 族 乡 结 拉 社 区 广 场 片 区 | 96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A 地块建设用地强度要求:建 筑密度≤100%,容积率≤5.1,建筑高度≤18m;主要出入口方位:南,建设期限:二年。 | ≤489.6 | 10 | 33.60 | 现 状 供 地 , 具 体 指 标 及 规 划 条 件 按 政府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
2 | A2地块 | 96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3 | A3地块 | 96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4 | A4地块 | 96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5 | B-1-4 地块 | 81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B—1 地块建设用地强度要求: 建筑密度≤100%,容积率≤5.2, 建筑高度≤18米;主要出入口方位:北,建设期限:二年。 | ≤421.2 | 10 | 28.35 | ||
6 | B-1-5 地块 | 81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421.2 | 10 | 28.35 | |||
7 | B-1-6 地块 | 81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421.2 | 10 | 28.35 | |||
8 | C8地块 | 72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C地块建设用地强度要求:建筑密度≤100%,容积率≤5.1,建筑高度≤18m; 主要出入口方位:北;建设期限:二年。 | ≤367.2 | 10 | 25.2 | ||
9 | C9地块 | 72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0 | C10地块 | 72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1 | C11地块 | 72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2 | C12地块 | 72 | 70年 | 城镇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申请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竞买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法律另行规定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
5.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地价款的;
6.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用地手续和支付地价款的;
7.申请人在我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竞买;
8.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含列入以上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竞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出让起始价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或由拍卖师根据拍卖会现场竞价情况灵活调整出让地块的增价幅度)。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期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此期限内在 (略) (广西·河池) http://**)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 (略) (广西·河池) http://**)提交报名申请,逾期提交竞买申请的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2时 00 分(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注:一份保证金只能参加一个标的的竞买。)
六、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10时
七、拍卖竞价地点: (略) (广西·河池) http://**) (略) 络竞价。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非现场申请及竞买。
(二)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南丹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按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
(四)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契税、拍卖佣金、土地登记发证及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五)上述宗地出让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理由分割及改变为其他。规划用途。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即以土地现状交付土地,如需平整场地或倒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六)本次拍卖执行电子化拍卖流程。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略) 上报名申请,详见本期公告附件1《南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权益类交易子系统(土地使用权)-用户手册(竞买人)》,平台使用问题、系统故障、技术支持业务可联系:*。
(七)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报名中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单。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联合竞买的应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和出资证明等 相关资料。竞得人注册 (略) 南丹县以外的,在竞得土地 (略) 南丹县成立具有 (略) 作为出让合同的签约主体,对项目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和持有运营。
(八)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期《拍卖出让文件》。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
账号:*998,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信用社
十、 联系方式
(一)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8-*
联系地址: (略) 南丹县城 (略) 27号
(二) (略)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20号富雅·国际商务大厦B栋二十七层270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蒋女士
十一、 (略) 址:
(略) 场网站(http://**)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南丹县国土资源交易所
(略)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