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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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连丰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连丰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补遗内容: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6元(大写:*佰***万*仟*佰***元*角*分),安全生产费*.46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一起发布,详见附件。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 万元整(人民币)”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整(人民币)”。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1.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 (略) (略) (略) 收取中标价的1.5‰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修改为“1.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 (略) (略) (略) 收取中标价的0.96‰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中“2.招标代理服务费内容调整为: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下按1.0%收取;100-*按0.7%收取;500-*按0.55%收取;1000-*按0.35%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所得金额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略) 荣昌区弘禹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4月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