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香更新 *** 号 | 地块位置 | (略) 市 (略) 区情侣南路东侧、 * 洲港片区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5. *** | 出让年限 |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0. *** | 商务金融用地 | 3.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备注: | 本项目为 * 洲 (略) 市更新项目。 * 、以协议出让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供地 * 宗: S1地块,位于 * 洲港 (略) 侧,用地面积 * .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 * 类居住用地(R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7. * 平方米,容积率约5. * 。 S2地块,位于 * 洲港 (略) 侧,用地面积 * 7.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综合交通枢纽用地+加油加气用地(B2+S3+B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容积率约3. * ,其中 (略) 功能的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3平方米建筑面积重建后保留划拨性质 (略) )(占比约 * . * %);商务建筑面积 *** 平方米(占比约 * . * %),分别为普通办公 * 0平方米,酒店式办公 * 0平方米; (略) 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占比约0. * %)。 S3地块,位于海愉 (略) 侧,用地面积 * 7. *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 * 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1. * 平方米,容积率约4. *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 平方米(占比约 * . * %),居住建筑面积 * 1. * 平方米(占比约 * . * %)。 * 、项目 “补公”用地情况:“补公”用地面积为 * 2. * 平方米,与周边 * . * 平方米国有未出让建设用地整合使用, (略) 市道路、 (略) 、 (略) 及公园绿地等建设,由实施主体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接收管养单位,属国有划拨性质。 * 、补公项目: * 洲港度假村市政设施项目,用地单位为政府指定接收管养单位,建设单位为实施主体,用地位置为情侣南路以东、海愉路以北,总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 2平方米(最终用地 (略) (略) 门批复为准)。 * 、项目地价款:1, * , * , * . * 元(含划拨转出让地价款 * , * , * . * 元,已扣减 * 洲港度假村片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成本估算金额)。 * 、土地使用期限:协议出让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 * 日)起算 * 类居住 * 年、商业 * 年、商务 * 年、综合交通枢纽 * 年、加油加气 * 年;划拨性质的用地或建筑为不定期。 | * 、公示期: * 日 至 * 日 * 、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 楼 * 室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