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市委办公厅 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4〕21号)要求,我委将公开选聘1略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略监管,保证选聘公平公正,我委将通过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法律顾问单位。略如下:
一、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年,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含下述第三条略有费用。
二、服务时间
常年法律略聘期制,期限一般为3年。
三、服务内容
(一)为略管理、重大事略和法律意见。
(二)按要求参加我委重要会议,参与我委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略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参与我委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立法评估;
(四)参与我委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查;
(五)对我委略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六)略理信访及其他涉法事务;
(七)协助我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八)我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需对承办事项出具正式法律顾问意见书。
四、服务方式
略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我委选派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商务创新改革发展业务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采取会议工作制和委托服务制。法律顾问通过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和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或者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五、参与比选的基本条件
1.略
①运行规范,成立5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10名以上,业绩优良;
②略政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服务业创新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
③有成功的政府法律顾问案例;
④无违法违纪记录;
⑤具备2名以上符合参选律师基本条件的执业律师。
2.律师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②具有略校本科以上学历;
③近5年内略分,无犯罪记录;
④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⑤熟悉政府法律事务,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六、比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略,请于2018年#月#日17:00前将《X市商务委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见附件)及比选资料一式二份提交至X市略(蜀锦路68号C座7楼),逾期不予受理。
参选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参选资料恕不退还。未按时提交比选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参加比选基本条件的,不进入比选评分环节。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我委将在参加比选略满3家的前提下,于2018年#月#日14:00在X市商务委70略比选。
八、比选程序
(一)由参与比选略现场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并略陈述及答疑。
(二)中选单位略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三)与中选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九、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略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十、中选履约
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委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本次比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中选单略比选。
十一、解释
略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刘X 联系电话: ## )
略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