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融水农村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CSF-GZ2023-019
建设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
建设内容: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19.00平方米,包括装饰装修部分、电气部分、给排水部分、安装部分、幕墙部分、室外部分。
合同估算价:*.64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要求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 经评审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在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是否接受在建工程作为类似业绩:□是?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在广西 (略) ( (略) 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大厦B座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人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广西 (略) 第三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晨华路支行,银行账号:*0054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大厦B座6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https:///)、广西 (略) 网站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融水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融水县寿星中路22号地 址: (略) 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大厦B座605
联 系 人:骆心圣联 系 人:覃宇
电 话:0772-*电话/传真:0772-*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