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广告牌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略) 江城 (略) 法院侧 型号 T型广告牌 数量 1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0.*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为三年总租金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承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本次成交的全部租金
出租用途 广告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1、*承租申请书;2、主体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自然人身份证明);3、标的现状确认书;4、本项目公告(鼠标右键打印后盖章/签字);5、合同范本 ;6、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65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承租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二、处置方式: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 (略) 账号 *13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否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00)元每次
其他披露事项 1、本交易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承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本次成交的全部租金。2、出租方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自交易标的交付使用之日起,承租方享有2个月免租期。3、租赁期不包含免租期,租赁期自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额5%收取(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7日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4、在合同使用期间,承租方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并保证广告设施的完好无缺。若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广告牌设施损坏或油漆受损,承租方必须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维护修缮,若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维护,由管理部门进行维护修缮的工程款,从广告设施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支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予支付实际维修款时,承租方应全额赔偿。5、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按共一块T型立柱广告牌出租,出租标的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6、租赁标的仅作发布广告用途,不得用于其他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7、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 (略) 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出租方有权要求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确保30%的广告画面发布公益广告内容。如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临时需要使用该广告牌作公益广告宣传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公益宣传工作。临时作公益广告宣传使用的时间,由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相应顺延。相关制作费用可商公益广告发布部门协商解决。8、承租方如需增设广告设施,增设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增设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应当确保交易标的结构安全和日常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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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联系人 梁海涛 电话 0756-* 邮箱 *@*uafaih.com 地址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