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3-*
通讯地址: (略) 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0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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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富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略) 富顺县 | 富顺县 (略) | 成都 (略) | 拟建项 (略) 富顺县内,项目用地约13334m2,其中新建赵化水厂、赵化水厂取水泵站位于赵化镇方碑村;新建童寺水厂取水泵站位于大坡上水库上游左岸约400m处;项目配套管网涉及赵化镇、飞龙镇、板桥镇、童寺镇、石道镇、长滩镇、怀德镇和部分安溪镇居民点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赵化片区水厂新建规模2.0万m3/d取水泵站一座,包括取水泵站的配套设施、道路、电气等工程,新建供水规模2.0万m3/d的净水厂一座,新建原水管道长度约3.2km,新建清水输水管DN250~DN600,总长度约40.1km,改建清水输水管DN200长度约7.5km;板桥片区新建清水输水管DN100长度约6.2km,改建清水输水管DN100长度约1.9km,扩建清水输水管DN100~DN300,总长度约9.8km;童寺片区新建规模1.0万m3/d的取水泵站一座,包括取水泵站的配套设施、道路、电气等工程,新建原水管线长度约4.75km,扩建清水输水管DN300~DN350,总长度约12.8km。 |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民厕所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赵化片区水厂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厂内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和污泥脱滤液。滤池反冲洗水排入排水池收集,由回收泵提升至配水井回用,不外排。沉淀池排泥水经“预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沱江。污泥 (略) 政管网,再排入富顺县赵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赵化片区水厂产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富顺县赵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四川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其余出水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沱江。赵化片区水厂沉淀池排泥水经“预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后经管道于赵化沱江大桥上游约2.4km处排入沱江右岸。 二、废气 施工期:在施工期内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避免施工机械因故障而使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持设备良好状态,设置安全防爆措施,避免二氧化氯发生装置发生故障或阀门、管道锈蚀情况下溢漏、析出二氧化氯废气。 三、固废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工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内回填、地势平整,无外运弃土产生。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赵化片区水厂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泥饼、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室药品废包装物以及二氧化氯制备废液。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水后泥饼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或用于厂内绿化。废活性炭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实验室药品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和二氧化氯制备废液。在赵化片区水厂厂房内设置一个危废暂存区。实验室废液使用专用储存桶进行收集;实验室药品废包装物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使用专用储存桶收集;二氧化氯制备废液定期用桶收集残液后交予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
2 | (略) (略) 水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富顺县骑龙镇井坝村七组 | (略) (略) | 四川 (略) | 拟建项目位于富顺县骑龙镇井坝村七组,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富顺县 (略) 内闲置场地新建厂房和办公用房,综合利用水基岩屑建设一条水稳拌合料生产线,购置搅拌混料机、喂料机等设备,并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等。主要产品为水稳拌合料,外购原料碎石、水泥、水基岩屑干料按配比输入搅拌机内搅拌—成品水稳拌合料由运输车运至施工工地(外售),年产水稳拌合料20万吨。 |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设置沉淀罐收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水泥沙浆拌料回用,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均不在工地食宿,工地现场不建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包含洗手废水、冲厕所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士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 施工期:在施工期内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避免施工机械因故障而使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原料输送粉尘、搅拌粉尘、水泥罐仓呼吸口粉尘、堆场起尘、卸料粉尘和汽车扬尘。原料输送粉尘在螺旋输送机和原料仓设置于密闭生产厂房内。搅拌粉尘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水泥罐仓呼吸口粉尘一台仓顶除尘器,除尘效率均为90%,产生的粉尘在封闭的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堆场起尘、卸料粉尘和汽车扬尘通过设置封闭堆场,厂区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冲洗进出车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执行《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表1、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三、固废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本着移高填低的原则,土石方尽量在项目内部平衡,无需对外弃土和取土。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废水沉淀池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油脂定期打捞作为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四、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