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20
永新村农村巷道建设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鲁木齐县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 | * | ||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 马静 | ||
210 | 4 | ||
2024-11-30 | |||
新建 | |||
新建2.4公里巷道及公共照明等配套工程 | |||
环保措施: 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及时处理。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略) 、填坑。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加强管理,采取轮流操作、加强维修保养、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等必要可行的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可降低到最小程度。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拦挡措施。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丢弃的杂物,恢复地貌及植被,以保护生态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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