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委员会关于对太康县彬东报废 (略)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车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太康县彬东报废 (略)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车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企业服务部。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康县彬东报废 (略)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车辆项目 | (略) 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略) 内 | 太康县彬东报废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租赁闲置厂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和报废机动车临时贮存场所,建成后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 | 废气:本项目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预处理平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与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同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包压块、破碎、安全气囊引爆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汇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质+隔油+絮凝+沉淀),经处理达到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固废:设置1座8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共分为15个储存间,均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一般性质的拆解件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进行综合处理;设置1座3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共分为10个储存间,均采取防晒、防风、防渗、防逸散等措施,拆解过程产生的具有危险性质的拆解件及其他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均在车间内安装,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达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