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顺县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南发改环资【202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顺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顺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其他。
2.1 建设地点:长顺县县城
2.2 项目规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 5000 立方米/日。改造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紫外线消毒设备,计量渠,更新细格栅、提升泵,新建进水在线监测用房、加药间、鼓风机机房、沉淀池、储泥池、污水回流泵井、沉沙池等设施,配套新增粗格栅、除臭装置、化验室操作合等相关设备;新建镀锌钢管 2191m、HDPE双壁波纹管 10474m、提升泵站2座、污水检查井240 座;改造污水管网1200m、提升泵站1座、检查井120 座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4 招标范围:含项目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后续建设技术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 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白云区俊发城F4栋10楼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其他( (略) 白云区俊发城F4栋10楼15号)。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孔传江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长顺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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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长顺县 | 地址: | (略) 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商业中心(4)1单元10层1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忠恒 | 联系人: | 孔传江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乌当农村 (略) 金融城支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