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 (略) 东、 (略) 南、 (略) 西地块住宅楼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 (略) 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四、联 系 人:石磊
五、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 (略) 东、 (略) 南、 (略) 西地块住宅楼项目
2、建设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
3、建设单位: (略)
4、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0月24日
5、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丹东街道,西 (略) ,东 (略) ,北侧 (略) ,南侧临外园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项目建设、外园河和平丰河驳岸工程、新建桥梁2座。
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外园河、平丰河及梅溪河河道,具体情况如下:(一)河坎工程:河坎工程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新建河坎总长度约431m,设计范围为#-07地块西侧河道(即平丰河)两侧河坎以及南侧河道(即外园河)单侧河坎。二期工程新建河坎总长度约338m,设计范围为#-03地块南侧河道(即外园河)两侧河坎。一期工程设计河道底高程为0.00m,驳岸均采用钢筋砼悬臂式挡墙作为驳岸,设计岸顶高程为3.80m,驳岸两侧种植绿化或做铺装,放坡至堤顶高程。西侧堤顶 (略) 工程(4.20m),东侧及北侧堤顶高程同地块室外标(4.40m)。二期工程设计河道底高程为0.00m,南侧驳岸采用直立式干砌石挡墙作为驳岸,设计岸顶高程为2.20m,驳岸1:3.0放坡至堤顶高程4.20m;北侧驳岸采用钢筋砼悬臂式挡墙作为驳岸,设计岸顶高程为3.80m,驳岸两侧种植绿化或做铺装,放坡至堤顶高程4.40m。(二)桥梁工程:项目拟建2座桥梁,跨平丰河布置,均采用一跨过河。其中车行桥为1孔×16m简支梁桥,右偏角103°布置。16m长的板梁采用80cm厚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梁顶标高为4.81m,梁底标高为3.75m。空心板梁两端下设普通钢筋砼盖梁,梁下部基础采用单排D120cm钻孔灌注桩,桩底高程为-50.00m。钻孔灌注柱前迎水侧设直立式挡墙,墙顶高程为2.00m,挡墙间斜间距为12.3m,净距为12m。桥下河底设计高程为0.00m。 人行桥为1孔×16m简支梁桥,右偏角103°布置。16m长的板梁采用80cm厚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梁顶标高为4.81m,梁底标高为3.75m。空心板梁两端下设普
通钢筋砼盖梁,梁下部基础采用单排D120cm钻孔灌注桩,桩底高程为-35.50m。钻孔灌注柱前迎水侧设直立式挡墙,墙顶高程为2.00m,挡墙间斜间距为12.3m,净距为12m。桥下河底设计高程为0.00m。(三)临时围堰工程:外园河施工设置二道临时围堰截流,第一道临时围堰设 (略) 西侧外园河距桥 (略) 采用PC工法组合钢管桩围堰、第二道临时围堰设置在平丰和外园 (略) 往东 (略) 采用临时松木桩土围堰并排干围堰内河道河水。一期正式河坎挡墙施工完成后拔除第一道临时围堰恢复河道通流,利用第二道松木桩土围堰截流满足二期地下室基础及河坎挡墙施工需要。第一道围堰双排A630(14)-12-1100-12 PC工法组合钢管桩桩顶标高3.15m,高出水位1.31m,嵌入河床9.45m,钢管桩净距470cm中间采用拉森钢板桩锁口连接,南北侧采用梢径≮*@*50长度6米松木桩,桩顶标高与钢管桩齐平竹笆隔挡并采用粘土回填分层压实。钢管围堰中间5m宽度采用粘土回填分层压实。第二道围堰拟定稍径≮*@*50长度8米松木桩间隔4m双排嵌入河床,桩顶标高3.15m,高出水位1.31m,嵌入河床5.45m,围堰内侧4m采用竹笆隔挡并采用粘土回填分层压实。
水域占用情况:项目共计占用水域面积375.3m2,占用水域容积1490m3。两道临时围堰合计临时占用外园河水域面积197.2㎡。
水域补偿情况:河坎工程建设中补偿外园河水域面积942㎡,补偿外园河水域容积3740m3;补偿梅溪河水域面积1336.6㎡,补偿梅溪河水域容积5306m3。项目共计补偿水域面积2278.6㎡,补偿水域容积9046m3。临时围堰无需补偿水域面积。
象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