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19-01-*;2301-*-17-01-*;2210-*-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南洲水厂新增*m3/d 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北部水厂 (略) 建设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 (略) 西江中途泵站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包)(第三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 (略) (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范围为北部水厂 (略) 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包括软启动柜14套。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的 (略) (略) 北部水厂 (略) 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工程完工验收为止。本项目的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最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业主提出供货要求后1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50.7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 注:1、如投标人为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主要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主要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软启动柜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电压的软启动柜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设备的供货内容、货物品牌、电压、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3、如一项供货业绩不能同时包含全部主要投标货物的,投标人可分别提供多份对应的主要投标货物供货合同。 3.4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3.5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软启动柜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电压的软启动柜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设备的供货内容、货物品牌、电压、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3、如一项供货业绩不能同时包含全部主要投标货物的,投标人可分别提供多份对应的主要投标货物供货合同。 | |||
其他要求:3.4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3.5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略) 网站(http://**)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726号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工、张工、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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