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质效,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办主任会议审定,现将抽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计划安排,10月21日,通过“ (略) 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随机 (略) 体育运动中心、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略) 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略) 党委系统信息化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同时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制发了《抽查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通过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和相关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登记事项与相关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一致性等方面通过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了检查。
二、查处情况
经检查,检查对象存在以下3个方面问题:
1.单位资产不独立问题1家;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填报不规范问题1家。
3.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登记问题1家。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约谈、说明原因,针对不同问题分别要求立整立改和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略) 罚。抽查情况和 (略) (略) 站(http://**)向社会公示。
三、有关要求
此次被抽查出问题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要求整改,深刻检视自身在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强化党管机构编制意识、法人意识、自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积极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未被抽查到的事业单位要引以为戒、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积极自查、主动整改,自觉增强遵规守法意识。
各举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切实履行举办监督责任,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和登记管理规定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督导,认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审查(含保密审查)责任,切实保障所属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