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略) 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8:40
根据松山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区委巡察组对你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7月12日至13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涉事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局巡察整改办公室。
制发《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九 (略) 松山区委二轮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巡察组7月13日反馈提出的3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为21个具体问题、涉及具体的13个股室。局党组对反馈问题的分解落实、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完善制度12项,从而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水平。
(二)加强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到人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于7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明确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沟通;分管领导履行好整改工作中分管股室的主要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对问题清单式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中层干部会议7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通报批评6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2项,强化制度执行力,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完成事项及主要措施
区委巡察组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3方面10个问题,细化为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问题、19个具体问题,整改率为90%;正在整改中的问题1个,细化为具体问题2个,已列为中长期整改事项。本次公开巡察整改具体事项20个,未公开具体事项1个。
(一)关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
学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2019年10月22日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局党组于2020年8月28日才在理论中心组进行学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和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实不细措施单一,载体不多,仅停留在学行样检测, (略) 场仪器没有偏差。检测方法、检测粗筛的随机性都会造成检测结果的偏差性和偶然性。
(四)关于行政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办案质量不高方面
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对部分行政案件审核不严,存在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2019年11月组织全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案件进行集中评查、2021年6月组织各部门对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评工作,让办案机构全面参与到案件评查工作中,会后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我局于2022年10月27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并同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进行培训,并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发放给各办案机构,要求对本部门2021年6月1日至今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评查后结果反馈给法制股,法制股对评查结果形成评查报告。同时,为规范本局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保障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本局出台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组织全股人员于9月27日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业务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关于餐饮行业远程电子监管平台利用率不高方面
2016年以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局党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远程电子监管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共有161家学校、幼儿园及267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被列入电子监管系统,总投资共*元。经巡察组下沉了解,截止巡察期间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并未取得预期作用,设 (略) 场监管局的视频监控中心,无专人值守,设备闲置。巡察组通过2次查看监管系统发现,系统利用率普遍偏低,纳入系统的监管对象仅有一家设备在线,其他监管对象均处于设备不在线状态。
主要整改措施:2021年10月11日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核拨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的请示》( (略) 监发〔2021〕54号)申请核拨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资金,区政府于2021年10月27批准列入2022年预算。2022年5月6日委托内蒙 (略) 就该项目进行招标,于2022年6月2 (略) (略)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284.2万元。截至2022年10月,施工方已完成1600家摄像头、一条400M互联网专线、3000路视频云储服务工作,2022年10月26日我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施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现已把决算评审资料送到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申请决算评审,受疫情影响,决算评审完成时间待定。同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配备专职监控人员3名,已于2022年7月到位,建立《餐饮股智慧化监管平台巡察工作要求》,对接入监控设备的餐饮单位进行实时监控。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方面
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别科级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 “全县”“切实做好×××群体性事件”等字样。个别科级领导干部在2019、2020年、2022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切实把抓落实作为纪检组长履职尽责的本分,把求实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认真监督执纪”“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上力度不够,措施不多”等严重与其职务和本职工作不相符的内容。2021年开展的党史学。在本年度2月、3月、10月分别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防范廉政风险。自2022年2月起,我局在办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案件过程中,松山区烟草专卖局不再向我局移交涉案卷烟。
(八)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力方面
2018年7月1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上级拨付资金* (略) 场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实验室和农副产品快检室部分实验设备,将设备全部移交给赤峰雨 (略) 无偿使用 。该批设备属于国有资产,归 (略) 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通过下沉了解发现,2019年下半年小作坊业主相继退出园区,该批设备截止巡察期间仍处于闲置状态,随意 (略) 场实验室内,无任何保管措施。
主要整改措施:在2022年4月 (略) 场进行资产对账, (略) 场提供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我局下达了《关于食品小作坊集中园区实验室和农副主品快检室设备使用和保管建议》,于2022年9月28日进行固定资产清查,针对部分实验设备随意堆放问题提出了两条意见:一是将所有闲置未用设备集中上架摆放;二是对使用资产必须明确到人。于2022年10月27日对这部分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复查,经 (略) 场做到了闲置设备上架、使用设备到人。
(九)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缺少系统研究部署。2018年仅就区委组织部对局党建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至今党组会议未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二是局党委作用发挥不到位。2018至2021年,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29次,仅就评优评先、发展党员、意识形态、主题党日事项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未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细化分解,缺乏对基层党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具体贯彻落实方面的安排部署。三是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局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深入,党建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如机关第一党支部2019年10月、2021年4月、2021年12月党员大会影像资料雷同,2021年9月、10月党员大会影像资料雷同,2019年9月、10月支委会影像资料雷同,2021年7月、9月支委会影像资料雷同,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2021年7月、8月支委会影像资料雷同;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三党小组会议记录显示,2019年8月至12月、2021年全年,党小组会议记录均无党员签字。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党组会议事。2022年4月22日在第四次党组会议上对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2年3月28日印发《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党组织工作计划》,并在2022年8月5日党委会上安排部署阶段党建工作。三是2022年8月12日制发《关于开展区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在8月20日前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涉事党支部班子带头剖析、涉事党员深刻剖析检讨,其他党支部举一反三、对照自查。2022年9月29日组织局属5个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就党员发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2020年、2021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二是廉政风险点查找不深入。2019年仅对基层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18年、2021年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三是警示教育开展成效不明显。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要是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2019年10月19日观看了警示专育片《初心的蜕化》)的方式进行, (略) 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开展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未将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2018年至2021年区纪委监 (略) 场监督管理局13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其中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现干部违规违纪多发频发问题,没有采取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党纪处分执行不严。局党组未落实党纪处分决定,未按要求对给予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2019年12月18日区纪委监委给予赵某、冯某海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2月8日给予李某伟党内警告处分,未按照要求在党员所在支部进行公开通报。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初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月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我局将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二是2022年3月,发布《关于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重点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办案程序以及外部环境风险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定期进行风险防控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反应,及时给予相应处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为违纪违法问题。共排查廉政风险点累计51个。三是在2月10日春节干部培训班上,派驻纪检组组长围绕“一岗双责”“六大纪律”、工作注意事项等内容,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开年警示教育第一课。3月我局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勾结中介机构窗口腐败问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会, (略) 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同一线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10月26日分批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同时,将廉政风险问题列入年末考核项,并加大分值比例,倒逼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四是2022年5月13日党组会议通报《关于给予焦某国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2022年5月 (略) 场监督管理所通报《 (略) 松山区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焦某国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2022年 (略) 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通报《关于给予李某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三、中期整改任务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物品管理重视不够,未执行系统、规范的监督管理模式,存在安全及廉政风险。涉案物品保管不规范。未专门设立扣押、罚没物资保管场所,未确定专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部分扣押、罚没物品存放于办公室库房内,无出库入库相关记录清单,存储条件简陋,无防虫、防鼠防潮等相关措施”问题。
整改进展:我局在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建设罚没物品专库事宜,配套管理制度已由财务审计股、法制股制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委托内蒙古 (略) (略) 根据罚没物品专库需具备防虫、防鼠、防潮等标准进行设计,于2022年8月1日完成设计工作。委 (略) 对罚没物品专库进行工程预算,此项工作于2022年8月10日完成。委托内蒙 (略) 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工作,于2022年10月28日完成,并于2022年10月31日发出中标通知书,11月4日中标方进场施工,截至11月中旬完成了项目主体部分施工,预计2023年4月份投入使用。经2022年9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制发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罚没物品专库由财务审计股专管人员统一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6-*。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