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 品种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计量 | 采购 | 交付 时间 | 交付 地点 | 备注 |
1 | 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1 |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组织供货。供应商于每日按照采购单位计划需求,于采购单位约定时间前将货物送达,须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遇采购单位重大保障及其他应急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供货保障。 | (略) (略) 或重大任务临时保障地点 | |
1、本项目服务期1年,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需供应副食具体包括:果蔬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货调料及豆制品类、牛奶饮品类等。 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所有参与军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 的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入库。(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单位周边( (略) )具备承担本项目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6上午09: 00至12月20日下午23:59
(二)申领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招标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即可,招标通客服电话:400-0311-616。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月6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地点及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招标 (略) ”,客服电话:400-0311-61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登录 (略) 站http://**,客服电话400-707-3355。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1月6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招标 (略) (http://**)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女士 张女士
办公电话: 0313-*
移动电话: * *
地 址: 河 (略)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先生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