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境内部分老旧厂房拆除及处置公开打包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11-004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 (略) 阜宁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老旧厂房拆除及处置对外公开竞价出售,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拍卖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标的概况 | 总价 (万元) | 参拍 保证金 (万元) | 网上竞 拍时间 | 备注 |
1 | 开发区境内部分 老旧厂房拆除及处置 | 该项目位于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境内,主要内容为指定区域内的老旧厂房等建筑物拆除。 被拆除的建筑所有废料归竞买人所有,厂房拆除、废料处理、残渣清运、 场地回填整平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 47.24 | 10 | 2023.12.06 09:00 | 整体 拍卖 |
注:1、此表仅供参考,拆除范围仅指委托人指定的围墙及地表建筑物和部分厂区内的构筑物,拆除后需进行地面平整,保证地面高度基本一致。上述标的出售时一切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务请潜在竞买人现场踏勘。
2、厂区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和基础及相关配套电缆、管道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本次拍卖行为中潜在竞买人务必实地勘察现场,了解拆除范围。潜在竞买人未实地勘察确认后竞得标的物,视为已确认现场拆除范围。本次拍卖行为最终解释权为委托人所有。
3、拆除含有设备设施的厂房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需搭钢架并架设防护网,以防坠落物损坏设备设施,在拆除过程中如有损坏上述设备设施的, (略) 场价进行赔偿。(厂房拆除过程、防护措施需由委托人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4、成交人需在开工前完成《开发区境内部分老旧厂房拆除及处置项目开工前安全检查表》后,请各位潜在竞买人仔细研读。
5、竞得标的物交接、过户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三、参考拍卖金额: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线上(不见面)方式,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此次每个标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买的单位,请在2023年12月6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与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和“缴纳查询”,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竞买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拍卖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先与江苏 (略) 预约看标的物,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1)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公章;
(2)竞买人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公章;
(3)竞买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公章;
(4)竞买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竞买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5)竞拍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公章(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竞买人公章);
(6)竞拍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并加盖竞买人公章);
(7)有效的专职安全员C级证书
特别提醒:1、成交次日起,成交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至*方指定地点提交上述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如成交人资格审查未能通过,其成交结果作无效处理,所缴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2023年12月04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江苏 (略) 联系(联系人:梅科长 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时间:2023年11月22日-2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在标的物场所展示。
联系人:梅科长*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竞买人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产权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拍卖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拍卖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江苏 (略) 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3、因*方场地需有其他安排,竞买人于公示期结束后三日进场,完成老旧厂房的拆除及处置。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江苏 (略)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竞买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江苏 (略) 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人三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拍卖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拍卖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拍卖秩序的;
(3)拍卖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拍卖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江苏 (略)
联 系 人:韩明儒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阜宁县开发区串阳路一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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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