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胶西街道办事处朱诸路23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张氏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新增套管生产线、丝杆生产线、丝杆配件生产线、家用电梯生产线各1条,扩建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套管1000万支、丝杆2000万支、丝杆配件(螺母、垫片)30吨(丝杆与丝杆配件打包出售,不在厂区内组装)、家用电梯200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研磨机及车外圆加工设备均设置集气管道收集产生的油雾,并配套一台油雾回收器对挥发的油雾进行回收;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集中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第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苯*烯、*烯腈、1,3-*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有组织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烯腈有组织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监控点颗粒物、*烯腈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限值要求;厂界苯*烯、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t/d,处理工艺:气浮+除油+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注塑工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东、南、北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切削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含隔油渣、过滤渣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金属碎屑(沾染切削液)、机加工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机加工下脚料、不合格品、废焊渣、废包装材料、注塑下脚料、废布袋、回收尘(含落地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