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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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QNGCLQDZJZM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13号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 (略) (略) 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 (略) 疫情影响,部分高风险区人员出行受限,对此我公司已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开通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如需采用不见面开标,须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黔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执行相关操作(下载链接:http://**_*/*/t*_*.html),在开标时间前致电黔南交易中心调试系统环境(联系电话:0854-*? * ?*(技术支持)。开标结束后请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邮寄地址:黔南州龙里县体育路外滩广场3-12。如投标人未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相关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发布时间:**日 |
递交时间 |
源文地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