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将台堡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将台堡镇)(项目名称)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将台堡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 (略) 、县等地方配套资金、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西吉县将台堡镇牟荣村、明台村、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五个行政村内。
建设规模:
1、创新建管机制,促进村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①编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划 1 项。
2、创新组团发展机制,推动乡村串珠成线、连线成片①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硬化入户巷道 15.7 公里, (略) 侧排水沟 2624米, (略) 两侧土坡 4500 平方米。②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房前屋后 (略) 绿化 2 万平方米,新建公厕3 座,安 (略) 灯 815 盏,购置垃圾桶 200 套,购买垃圾箱 50 个,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中心 1 处,房前屋后建设果园子、菜园子、 (略) 经济 1 项合计 * 平方米。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休憩区 2045 平方米,农民活动健身场地 1542 平方米,硬化混凝土球场地 1400 平方米,布展红色记忆 1处,文体活动场地及配套健身器材 5 个总面积 6000 平方米 ,宁夏西吉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明台段) 1 处,完成试点村的文化氛围展示。④提升小型公益设施:配置智能化数字化快递柜及配套设施 15 个,进行广播设备采购与安装、 (略) 络建设与维护及培训与演练等村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5 套。⑤提升生态涵养品质:建设排水渠 6542 米,浆砌石护坡 3550 平方米。
3、创新经营机制,促进乡村生态资源、美丽经济有效转化:①提升农产品供给:明荣村建设 6 栋规模 4500 平方米的休闲采摘日光温室;在东坡村建设设施农业滴灌带加工厂房 1000 平方米;在明台村建设农产品精制面粉加工厂 680 平方米,购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在东坡村建设冷凉蔬菜基地,新建全钢塑料大棚 215 座 * 平方米、全钢架连栋大棚 3 座 5376 平方米;在牟荣村建设瑞蕈食用菌生产基地 30 亩,牟荣食用菌制种中心需要配置菌架、检测仪器等基础设施;西吉 (略) 建 (略) 场总用地面积 *.77 平方米;明荣村建设 200 栋建设面积 12 万平方米的特色蔬菜拱棚;牟荣村建设鲜花培育、保鲜及配送中心、农文旅推荐体验中心 1800 平方米,购置设备及配套设施。②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牟荣村建“新风尚花卉园”及“菇菇乐园”建设项目,计划新建日光拱棚 26 座,建设面积 * 平方米并配套相应设施;牟荣村农教体验园建设项目新建日光温室 36 座。 明台村建设‘清凉一夏’休闲文旅项目,约 4200 平方米,并配套水、暖、电等相应设施,修建旅游步道 9.5 公里,特色 (略) 灯 200 盏等。改造提升明台村红色旅游集散地基础设施。
4、创新治理机制,推动科技赋能重塑文明和谐乡风:①强化基层治理:建设改造“ (略) ”5 座,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 5 座,建设改造非遗传习场所 5 座。项目中涉及的新建单体,设计工作年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 8 度。标准设防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工程防水等级为:一级防水,外墙工程防水等级为:一级防水,室内工程防水等级为:水泵房、卫生间、开水房等有水房间防水等级为一级防水;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地上部分顶棚、墙面为 A 级,地面、隔断、窗帘、其他装饰材料 B1 级,固定家具 B2级。绿色建筑达到基本级。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及相关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文本编制、并符合 BIM 技术相关要求;同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 08:00起至2024-08-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 (略) ”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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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略)
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