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冰块采购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7 17:00:00
中 (略) (略)
冰块物资采购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FA*)
询价文件
组织单位: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2024年 9 月 17 日
目录
第三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 \h 1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716 \h 3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PAGEREF _Toc* \h 34
第一章公告
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公告
编号:FA*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略) (略) 枢纽东环线建设指挥部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冰块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 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7日15:00时至2024年09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12: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重庆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中央公园同茂大道会展隧道旁九号园林内
采购组织机构: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重庆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中央公园同茂大道会展隧道旁九号园林内
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项目)
2024年7月17日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冰块 | 60*30*15 | 块 | * | (略) 渝北区仙桃街道 | 已*方通知为准 | |
合计 | * | ||||||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提供点数计量,以*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 5、支付方式:结算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每批次价款 70%。9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每批次价款 97%,质保金为每批次结算价款的3%,质保期为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如后期因*方所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损失。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项目 | 名称:中 (略) (略) (略) 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中央公园同茂大道会展隧道旁九号园林内中交三公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文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
2 | 交货期 | 交货期: 12 个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 9月30日 |
3 | 交货地点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5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6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
7 | 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线上补遗 |
8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 |
9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报价限价:元 |
10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12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13 | 定标方式 | ?最低价法 □综合评标法 |
14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5人;谈判小组确定方式:单位选派。 |
15 | 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16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17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1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所有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报价单位给予重视,如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将视情况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格式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第四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 |
19 | ?最低投标价法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的最低价 |
£综合评估法(仅供参考,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使用) | 投标报价: 80分 其他评分因素: 20 分(如有:垫资能力、质量保证承诺、区域优势业绩、供应商层级等)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后有效评标价的平均价下浮10% 为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 其中F=70,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是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相差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E=1。 |
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 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 (略) 黑名单和重点关 (略) 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 (略) 、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2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略) 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 (略) 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略) 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 (略) 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报价、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 (略) 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 (略) 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报价等生产经营活动; (略) 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报价、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 (略) 信用管理 (略) 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报价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
3、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三、中标通知
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