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招标文件P9页,第一章3.3.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 (略) 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P39页,第二章附件二备注3上述人员必须提供 (略) 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或者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请问:是以第一章3.3.6 为准,还是以第二章附件二备注3为准? 答复:以第二章附件二备注3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P50页,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企业类似业绩的评分标准中。①类似业绩是指 园建、景观、园林绿化、绿化养护等类型业绩均认可;②需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请问: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只需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即可?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非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可以只提供合同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