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阳城 (略) 西南村供水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申请》(〔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西南村供水 (略) 阳城县次营镇西南村,阳城县固隆乡(现次营镇)人民政府以固政发〔2015〕42号文成立阳城 (略) 。该公司现状供水对象为西南村、东村、司家凹村居民生活和四侯煤矿职工生活用水。
2019年2月13日,该单位获得编号C*G2023-0010取水许可证,取水量14.*m3/a,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有效期至2024年2月12日。现因取水许可证过期、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12.*m3/a,其中四侯煤矿职工生活取水量6.*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5.*m3/a、管网漏损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西南村东南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2°17′53″,北纬35°31′36″)。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原编号C*G2023-0010的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阳城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阳城 (略) 西南村供水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城 (略) 西南村供水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阳城 (略) 委托山西水之源 (略) 编制完成了《阳城 (略) 西南村供水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3月28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阳城县水务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西南村供水站位于阳城县次营镇西南村,2015年6月15日阳城县固隆乡(现次营镇)以固政发〔2015〕42号文成立阳城 (略) 。该公司现状供水对象为西南村、东村、司家凹村居民生活和四侯煤矿职工生活用水。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2.*m3/a,其中四侯煤矿职工生活取水量6.*m3/a,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5.*m3/a,管网漏损水量0.*m3/a。四侯煤矿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94L/p·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90L/p·d,分别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矿山及高温、粉尘企业厂区职工生活用水定额270L/p·d、农村居民集中式供水9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现有1眼水井,井深402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23.6m3/h(20.*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2.*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西南村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2°17′53″,北纬35°31′36″。
六、水源井岩溶地下水所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四侯煤矿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农村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次营镇南沟村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固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2.*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阳城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 年 0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