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2023]033 号
关于河南 (略) 二铝电解槽大修及废
内衬分拣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河南 (略) 二铝电解槽大修及废内衬分
拣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
及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
规定报批建设。
一、河南 (略) (略)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
术开发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拟在万基铝业二分厂电解车间西侧建
设 1 栋厂房,共划分为 3 个功能厂房,自东向西依次为电解槽校正
检修厂房、内衬材料仓库、废内衬分拣装包厂房,配套建设 2 台 5
吨双梁起重机、照明设施及环保设施等。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
投资 619.4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6.3 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
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
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卸车、分拣装包车间内采取设置侧顶集气罩(共 8
个)+电动阀门(单一控制,一次只能运行 1 个)+袋式除尘器收集
处理后,通过 1 根 20m 高排气筒(DA023)排放;废内衬分拣装包
厂房内部设置固定喷干雾装置,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
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排放标准,
氟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排放标准。
2、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
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
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
4、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
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5、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
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
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
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新安产业区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