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水务局:
本机关于2024年8月1日依法受理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E)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9-*-46-0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技术评审机构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工 (略) 威信县内,由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县城生活供水管道和苦猪河输水管道工程组成,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水库,主坝最大坝高77.00米。工程建设占地面积116.4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90.97公顷,临时占地25.51公顷,水库淹没面积60.15公顷。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总量88.*立方米,产生弃渣35.*立方米,全部运至规划的6个弃渣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6.48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建设单位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万*仟*佰**元整(¥*.00)(征收面积56.33公顷,征收标准为*/平方米)。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深化弃渣场的挡护、排洪、护坡等工程防护措施设计,认真落实弃渣场管护责任,加强对弃渣场巡查检查,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综合利用,加强临时表土堆存期间的防护。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厅和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监测成果及时上传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批准。需要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本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分送项目所涉及的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七、 (略) 水利局负责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并将监督检查意见抄送我厅;对落实具体属地监管责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责任追究措施;对经核实为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送当地有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罚。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本机关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应急等部门审批事项,生产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8月9日